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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见长江送流水。

Saturday, February 26th, 2011

快上初中的某个暑假,一口气读完了<《乱世佳人》。书中赤裸裸的性描写,当时我完全没有看明白——远不如宝玉初试云雨情那么明目张胆。

那么我到底看到了什么呢?

  • 阿希礼。

她那时正在屋前走廊上,他沿着马从林荫道上远远而来,身穿灰色细棉布上衣,领口打着个宽大的黑蝴蝶结,与那件皱领衬衫很相配,直到今天,她还记得他那穿着上的每一个细节,那双马靴多亮啊,还有蝴蝶结别针上那个浮雕宝石的蛇发女妖的头,那顶宽边巴拿马帽子—-他一看见她就立即把帽子拿在手里了。他跳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在那里朝她望着,那双朦胧的灰色眼睛瞪得大大的,流露着微笑;他的金黄色头发在阳光下闪烁,像一顶灿烂的王冠。

(真抱歉我实在找不到我看过的那个译本的电子版。。)

见鬼!阿希礼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只懂得诗歌,只懂得梦想的大男孩。实际上,阿希礼和他的世界在整部小说中的亮相仅仅一幕,就是斯佳丽在幻想着和他私奔——真有意思,私奔是这个世界中默认的一个传统——的那个瞬间。随即,战争的消息来到了十二棵橡树,阿希礼,包括阿希礼爸爸和整个旧世界的人,开始不得不战斗并且同时已经失败。test

在给玫兰妮的信中阿希礼写到:

每当我躺在毯子上仰望着天空责问自己’为了什么而打仗’时,我就想到州权、棉花、黑人和我们从小被教着憎恨的北方佬,可是我知道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来参加战争的真正理由,另一方面,我却看见了十二橡树,回想月光怎样从那些白柱子中间斜照过来,山茱萸花在月色中开得那样美,茂密的蔷薇藤把走廊一侧荫蔽得使最热的中午也显得那样清凉。我还看见母亲在那里做针线活,就像我小时候那样。我听见黑人薄暮时期倦地一路歌唱着从田里回来,准备吃晚餐,还听见吊桶下井打水时辘辘轳吱吱嘎嘎的响声。从大路到河边,中间是一起宽广的棉田,前面是辽阔的远景,黄昏时夜雾从低洼处升起,周围渐渐朦胧起来。所有这一切,正是为了这一切,我才到这里来,因为我既不爱死亡和痛苦,也不爱光荣,更不对任何人怀有仇恨。也许这就是所谓爱国之心,就是对家庭和乡土的爱。不过,媚兰,意义还更深一点。因为,媚兰,我上面列举的这些仅仅是我甘愿为之献出生命的那个东西的象征,即我所热爱的那种生活的象征而已,因为我是在为以往的日子,为我所最珍爱的旧的生活方式而战斗,无论命运的结局怎样,我担心这种生活方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为,无论胜败,我们同样是要丧失的。

而当斯佳丽被饥饿和责任困扰的时候,阿希礼谈论的却是“恐惧”:

最主要的是害怕生活突然变得如此现实,从此得与它切身相处,太切身了,不得不与一些琐碎事打交道了。这并不是说我不愿意在这泥泞中劈木头,而是我难以接受这件事所说明的意义。我确实不能忍受让我过去所爱的生活中的美从此丧失。思嘉,在战前,生活是美好的。那时它富有魅力,像古希腊艺术品那样是圆满的、完整的和匀称的。也许并非对每个人都是这样。这一点到如今我才懂得。可是对于我,生活在十二棵橡树是真正美好的。我完全适合于那种生活。我就是它的一部分。可是现在它已经全完了,而我与这种新的生活格格不入,因此我感到害怕。

再后来看《日瓦格医生》,我又想起了阿希礼。与日瓦格医生相比,他至少知道自己珍视和维护的是什么。——虽然这可能离中国的现实更远。

  • 斯佳丽

我始终也没有耐心看完电影版的《乱世佳人》,但却不得不承认费雯丽扮演的斯佳丽非常可心。电影把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反战的爱情故事——虽然我一直也不明白其爱点到底在哪里。玫兰妮生产之前,斯佳丽穿过庞大的伤病队伍去找米德大夫,镜头俯瞰之下,亚特兰大俨然一个充满着腐烂、病痛和呻吟的地狱。

可这并不是斯佳丽的视角。对于她而言,自己和家人的饥饿(后来则是提包客和北佬对塔拉的觊觎)才是最大的威胁。任谁也难以忘记她在十二棵橡树的菜园里发出的誓言:

“凭上帝作证,凭上帝作证,北佬是征服不了我的。我要闯过这一难关,以后就不会再挨饿了。不,我家里的人谁也不会挨饿了。即使我被迫去偷,去杀人—-凭上帝作证,我也决不会再挨饿了。”

一无所惧的她果然杀了人,果然偷走了亲妹妹的恋人,也果然没有再挨饿。然而j经历过印第安人大屠杀的方丹老奶奶却告诫她:

“这种无所畏惧剥夺了我大量的幸福,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上帝有意要让女人胆小怕事,因此一个不怕事的女人总是有点不怎么正常的……你还是应当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害怕—-就像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珍爱一样……”

不过归根结底,无所畏惧到底有什么坏处,我仍然没有看出来。斯佳丽凭借的是来自父亲的爱尔兰血统,瑞特凭借的是来自祖父的海盗基因。他们精明、勇敢,冷酷无情而又直面现实。

直到我发现我的数学——算术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中等水平时,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斯佳丽。

  • 玫兰妮,以及南方

玫兰妮是斯佳丽最忠实的支持者和守护者,是瑞特心中极为罕见的完美女人,是阿希礼最温柔的梦境。她是南方,是知书达理,是安贫乐道,是那安静闲适、井井有条的旧时代的价值与准则的化身。

南方是吃饱喝足再去野餐上秀气的抿一片松饼,是抓住床才能束紧的细小腰身和数十码绸缎堆积的波浪形裙摆,是黑人大声嘀咕出自己的想法而主人必须装作没听见,是女人被强暴以后应该把犯人绞死而非在法庭上控诉。南方是一套,南方是一种生活。为了这种生活阿希礼可以去参军,可以去做三K党。(这真是让我印象深刻)。

斯佳丽讨厌她,尤其讨厌她似乎总是看不出来自己对阿希礼的觊觎而总是对她忠心耿耿;瑞特喜欢她,甚至在号称票选续集中跟一个类似的女人结婚。即使被逐出家门,瑞特仍然在亚特兰大沦陷的时候加入了南方的军队,在玫兰妮死后决定回查尔斯顿,回去享受一些旧时代那“缓缓进行的魅力”,去学学“绅士们生活中那种安逸尊严的风度,以及旧时代温文雅的美德”。

玫兰妮从未怀疑过阿希礼的爱,斯佳丽的忠诚,瑞特的善良,等等。死的时候她把丈夫和儿子托付给了斯佳丽,很安心。
——这就是为什么要做一个君子。

  • 南北战争

《机器岛》中,凡尔纳也描述了这样两种生活:更加商业的,更加精明的北岛居民和更加优雅,更懂得艺术的南岛居民。最后岛屿的分裂,似乎是不乏象征的。

关于南北战争也许我首先会想起《汤姆大叔的小屋》,想起各种对于奴隶制度的控诉与废奴主义者的努力。

但这一次我也更加认真的阅读了战争以后的章节。虐待或是关爱很可能都是少数,更多的则是不坏,也不太好。他们都是在一起的,都是整个制度的一员。而一个制度,总是有一些“中道”保证它能够比较长期的运行下去的。——我说的“正常”,就是这个意思。
是变化本身让“正常”变得“不正常”,让彼此依赖的关系变成了压迫与被压迫,而解放却未必是尊敬。当那些北佬女人向斯佳丽抱怨找不到保姆带孩子时,斯佳丽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们可以找一个黑人,那些女人愤怒的叫嚷:

你以为我会放心将我的孩子交给一个黑鬼吗?

看着赶车的彼得大叔她们还嘲笑到,

我敢断定他就是你家的一个老宝贝吧,是吗,你们南方人压根儿不懂得怎样对待黑鬼。你们把他们都宠坏了。

事实上彼得大叔从未被白人叫做过“黑鬼”,以前只有黑人这么叫他。

有时候会感慨一种制度的消亡,常常也是一种生活的消逝。可是猛然想到,这种文化,也不过百年而已。
家里有几盘名为“家庭舞会”的卡带,里面有一些世界名曲,也包括了苏联歌曲等等。后来才知道80年代,因为家庭舞会“扰乱治安”,曾有人因此被判死缓或无期徒刑。
这些传统可以上溯到民国,即使如此,也不过百年而已。

凝固的,也是要流逝的。
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蓄其德”。

关于普罗大众的基本需求及其假设

Sunday, October 10th, 2010

乔布斯和他的朋友们正在开始苹果的第一步,沃兹尼亚克却想起了他曾经与惠普签有协议,惠普对其发明的东西拥有优先权。于是沃兹尼亚克拿着他们发明的那个玩意儿去了惠普。
惠普大叔沉吟着:
Yeah. Steve, you say that this gadget of yours…
(是的。 史蒂夫,你说 你的这个小玩意儿 …)
…is for ordinary people.
(是面向普通大众的。)
What on earth would ordinary people want with computers?
(但普通大众谁想要用电脑?)

据说,IBM的创始人老沃森曾经说过,”I think there is a world market for maybe five computers”。 全世界只需要五台电脑?是的,据说那是在1943年。几年前或许人们只会把它作为一个笑话,但在云计算的概念出现之后好像又变得不一样了──我真的很想知道如果在5年前把这句话输入搜索框的结果会是什么。

在号称书写普罗大众历史的新史学出现以后,部分人很喜欢站在人类基本需求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比如人都是要吃饭的,比如做事都是要花钱的。且慢,这些真的是“基本”的么?真的不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影响么?从“生命”的角度来看,繁衍似乎应该是第一需求,可是人们大概也并不天天想着这档子事──若是佛洛伊德信徒,请借一步说话。电脑?为什么人们需要电脑?看来老沃森和惠普叔叔都是左倾分子。

关于英国工业革命之前的“普通人生活状况”是个争议颇多的学术问题。据说马铃薯的引进使得很多人免于饥饿,但马铃薯却并未因此在英国人民心目中获得美誉,因为大部分人认为马铃薯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从人类学家的考察中我们看到摩登石器人在并不很辛勤的工作一整天之后就一定会有一天的休闲,他们为解决吃饭问题花费的时间不到生命的一半;从社会学家的调查中我们看到乡间老农宁愿一辈子吃糠咽菜也要在嫁女儿那一天体面风光。他们最关心的问题真的那么“基本“么?

APPLE II 发布时,人群蜂拥而至,像参加摇滚明星的演唱会一样。──而他们之前还担心是否会有人来。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爸爸买了一台“中华学习机”。我的爸爸不是黑客,甚至没有理工科背景。家里似乎有几本讲BASIC的书,而我只是在上面写写作文──用“自然码”。邻居家的大哥哥用编码打印了一张高飞的图片给我做贺年片,他大学毕业以后去了联通。
这部学习机的最大功用大抵如此。至于爸爸到底在用它干什么,我也不是很明白。

你看,普通人也需要电脑。虽然你并不知道他们到底用它来做什么。──可是现在我们又是用ipad来做什么呢?

最后考据一个:
关于微软和苹果的恩怨,按照百度列出的年表,与电影中所描述的稍有出入:

1984年1月: Apple 的Macintosh发布。基于Motorola 68000微处理器。可以寻址16M。
1985年11月: Microsoft Windows发布。但在其3.0版本之全面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需要DOS的支持,类似苹果机的操作界面,以致被苹果控告。诉讼到1997年8月才终止。
1997年16日: Apple遇到严重的财务危机,微软伸出援助之手,注资1.5亿美元。条件是Apple撤消其控诉:微软模仿其视窗界面的起诉,并指出Apple也是模仿了XEROX的设计。

“硅谷海盗”应该讲的就是1997年的这件事吧。只是电影中显得似乎是windows抢在了macintosh之前应用,盖茨也因此成为了电影中的大反派。而从这样的年表来看,盖茨倒更像是姐妹们交口称赞的理工男:木讷,孤僻,实际,工业时代。乔布斯却更像艺术男了。

gates&jobs

不至至善则不止至于至善则不迁。

Sunday, September 26th, 2010

大学首章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关于止于至善,丁丁用了这么一句话来讲。

这句话实际是出自朱子。朱子在章句中写道,“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

所谓“不迁”,当时便有些疑惑,连带到至善也略有不安。后来看钱穆《近三百年学术史》写陈乾初,对这个“至善”就相当不以为然。

“又曰知止云云者,则愈诬矣。”
“今日有今日之至善,明日又有明日之至善。”──这句话,几乎就是在对着“不迁”说了。

突然想起太史公单名一个“迁”字,史家对于“不迁”应该也没什么好感。刘咸炘说史家如道家要观其流变,太史公的爹爹也好黄老之学。尤其在这个时代,对于任何说到“至善”的东西,几乎本能的就会反感和怀疑──反感是第一反应,怀疑尚在其次。即使很用心的要去读朱子,仍然不能心无忐忑。

可是不说至善又如何呢?“知止而后能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不知止这后面的节节工夫又如何做得?如何有得呢?(今人好辩,好说所谓真理愈辩愈明;就个体体验而言,已知不确。但安静这样词早被用坏,只好不说了。)

乾初所谓每日有每日之至善,话虽聪明,但一旦有了这样的问题(请联想盗梦空间),聪明也无济于事。
用大师常常逼问我们的一句话来说,“有,还是没有?”

前段时间再次被柏林迷倒过去。可是在他那无数多元主义、民族主义的论述中,我还是隐约感到一个巨大的“1”。
朱子一定要说“无极而太极”,还真的不是叠床架屋。

───────我是无聊庸俗浮想联翩的分界线───────

听叶德娴版的“小城大事”,被感动到不行。
可是转念一想,拉倒吧,这么要死要活的爱情还是算了吧,
据科学家说人一辈子可以爱上3000个人,
干嘛不去找那2999个非要跟一个人死磕呢?
可是再转念一想,这还是蛮酷的…死本能?

好吧,还是狐狸和刺猬的故事~

不完全阅读之张爱玲

Sunday, July 11th, 2010

从一本短篇小说集开始阅读张爱玲,始终也没有太喜欢。主要是在我喜欢上她之前就发现了其大红──而我又偏有反骨,恶读旁人之皆读。── 这样的书,一读便会平添许多闲气,譬如偶然读过《小团圆》。喜欢她的人往往会学得一脸透彻,殊不知这种透彻倒会让我想到亦舒信徒;不喜欢的人则不惮于溯自早年去寻找其“性格缺陷“。其实所谓“性格缺陷”,无非是说一个女人喜欢上了胡兰成这样的男人偏还没能终老只好在美国苦渡余生,我倒不明白这有什么“缺陷”好找。君不见某些“清明聪慧的女子”,算尽机关“经营”来“经营”去,也不过赔了夫人又折兵。

── 以上,是谓闲气。敬请忽略。

《秧歌》和《赤地之恋》两本书,都是张爱玲1954年在香港所作。《秧歌》(Gdoc有全文,嗯。)一书专写土改,《赤地之恋》则从土改写到三反五反,再写到抗美援朝。前者简练干净,胡适评之为专写“饿“一字;后者则写到其擅长的儿女情事,加之框架复杂,── 所以以下主要写《秧歌》,间及《赤地之恋》。

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运动转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实际上此前,东北已经开始了对敌伪人员土地占有的清算。当年7月,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陈云起草的《关于东北形势与任务决议》,决定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土改。

关于1946-1947年的东北土改,有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其中大部分内容实际都是在写“阶级”── 阶级的觉醒,阶级的发动,其中同时而来的还有各种新颖的词汇:“剥削”,“斗争”。
── 一位参加了山西土改的美国的杜威主义者曾经写到村妇们认为一个女人使唤其“相好的“帮她做事就算是“剥削”,这样的事大约并不罕见。现在的研究者多以为阶级情感尚需“发动”,也是值得怀疑的。不过我倒是认为这把各种感情都看作“自然“,也未必近真。如果“恋爱”都要谈,阶级情又怎么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呢?总之都是建构罢 ── 但《暴风骤雨》一书所写到的残酷的阶级斗争,却已经令人心惊了。
2007年是《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六十周年,央视”电影传奇”中曾经播出了“风雨元宝屯”(《暴风骤雨》的原型村庄);另外还有一部名为“暴风骤雨”的纪录片(未公映),做了大量元宝屯老村民的口述,讲述的则是现在我们基本接受的另一种土改:流氓无产者,并不太坏与并不太富的地主,暴力,斗争。

实际上1947年东北土改中的“左倾”很快引起了中共中央的注意。此后华北地区的土改中,小地主的过关则相对容易(根据课堂某同学的口述)。但阶级情绪一旦发动,控制并不那么容易。尤其到了1950年,受到韩战,镇反等因素的影响,中共中央的土改方针又开始强调“放手“。杨奎松老师曾有专文论及土改,可参见。

张爱玲在《秧歌》中,巧妙的写到了两个非乡村人士的进入。一个是在上海做帮佣的月香,因为上海人也羡慕其家里分到了田地而决定辞工回家。一个是上海文联下派的电影编导顾冈,来农村体验生活搜集素材。── 张爱玲在1950年7月曾参加上海第一届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所以对于当时中国文艺界的那一套话语也基本熟悉。最后,顾冈饥饿到只能到镇上去买来吃食偷偷充饥,而将农村抢粮的风潮作为反对国民党的斗争加入到了其电影剧本中;月香则一直挣扎于饥饿的生活中,因为丈夫卷入了抢粮风潮而家破人亡。
《秧歌》所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思考:土改到底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如胡适所说,全书写的就是一个“饥饿”。不见繁华,平淡到令人悚然。《金锁记》中的张爱玲已经足够深刻(字面意思),《秧歌》则更见老辣。但另一个问题则是,张爱玲所接触到的“土改”到底是什么?

《赤地之恋》讲述的一个北京的知识青年所经历的土改,三反五反和抗美援朝,其中的情节转换不乏戏剧性,但好歹也覆盖了当时的大事 ── 终究是有些勉强,而且张爱玲如此关心“国家“也是罕见。知识青年去了一个没有地主的村庄,土改中只好把富农拿来斗争;── 富农问题,据前面杨奎松老师的文章,基本上来自于苏联的经验和理论。── 然而其中提到的具体细节,却有点骇人听闻的感觉。
华东地区的土改情况复杂,近年有专门的学位论文论及。张爱玲当时在上海既然有参加会议,应该也有所耳闻。《赤地之恋》中写到两个上海妇女肆无忌惮的品评时事,令来到上海的知识青年闻之心惊;其中虽然不乏“阿拉上海人“的自傲,应该未必没有经验的底子。最后,《秧歌》和《赤地之恋》写成于香港,传言出自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新闻处(美新处)授意。对此,美新处人员表示“不是实情”。小说家言,自然并非实录。但小说家也是有着信息来源的。美新处也好,新华社也好,上海街头的口耳相传也好,东北农村的诉苦大会也好,都在同样的塑造着时人关于土改的印象。

顺便再说一句,在对当时美新社人士的采访中,他说,“这部小说(《赤地之恋》)具有高度创意”。基本上,我也同意他认为这本书不及《秧歌》。不管怎么样,写出这样的句子:“战俘们站在全世界注目的场所,侮辱了他们的仇敌,初次表现了中国人民真正的意志”;我都觉得实在太失水准了。

最后,关于遣返战俘的问题,描写抗美援朝的著名(主要是我很早就读过~)《黑雪》、《汉江血》、《黑雨》三部曲中所记,跟《赤地之恋》中的记述刚好相反。郭嘉到底是不是劝曹操杀掉刘备呢?这个,《三国志》中就有两说。
这就是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