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长江送流水。
Saturday, February 26th, 2011快上初中的某个暑假,一口气读完了<《乱世佳人》。书中赤裸裸的性描写,当时我完全没有看明白——远不如宝玉初试云雨情那么明目张胆。
那么我到底看到了什么呢?
- 阿希礼。
她那时正在屋前走廊上,他沿着马从林荫道上远远而来,身穿灰色细棉布上衣,领口打着个宽大的黑蝴蝶结,与那件皱领衬衫很相配,直到今天,她还记得他那穿着上的每一个细节,那双马靴多亮啊,还有蝴蝶结别针上那个浮雕宝石的蛇发女妖的头,那顶宽边巴拿马帽子—-他一看见她就立即把帽子拿在手里了。他跳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在那里朝她望着,那双朦胧的灰色眼睛瞪得大大的,流露着微笑;他的金黄色头发在阳光下闪烁,像一顶灿烂的王冠。
(真抱歉我实在找不到我看过的那个译本的电子版。。)
见鬼!阿希礼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只懂得诗歌,只懂得梦想的大男孩。实际上,阿希礼和他的世界在整部小说中的亮相仅仅一幕,就是斯佳丽在幻想着和他私奔——真有意思,私奔是这个世界中默认的一个传统——的那个瞬间。随即,战争的消息来到了十二棵橡树,阿希礼,包括阿希礼爸爸和整个旧世界的人,开始不得不战斗并且同时已经失败。test
在给玫兰妮的信中阿希礼写到:
每当我躺在毯子上仰望着天空责问自己’为了什么而打仗’时,我就想到州权、棉花、黑人和我们从小被教着憎恨的北方佬,可是我知道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来参加战争的真正理由,另一方面,我却看见了十二橡树,回想月光怎样从那些白柱子中间斜照过来,山茱萸花在月色中开得那样美,茂密的蔷薇藤把走廊一侧荫蔽得使最热的中午也显得那样清凉。我还看见母亲在那里做针线活,就像我小时候那样。我听见黑人薄暮时期倦地一路歌唱着从田里回来,准备吃晚餐,还听见吊桶下井打水时辘辘轳吱吱嘎嘎的响声。从大路到河边,中间是一起宽广的棉田,前面是辽阔的远景,黄昏时夜雾从低洼处升起,周围渐渐朦胧起来。所有这一切,正是为了这一切,我才到这里来,因为我既不爱死亡和痛苦,也不爱光荣,更不对任何人怀有仇恨。也许这就是所谓爱国之心,就是对家庭和乡土的爱。不过,媚兰,意义还更深一点。因为,媚兰,我上面列举的这些仅仅是我甘愿为之献出生命的那个东西的象征,即我所热爱的那种生活的象征而已,因为我是在为以往的日子,为我所最珍爱的旧的生活方式而战斗,无论命运的结局怎样,我担心这种生活方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为,无论胜败,我们同样是要丧失的。
而当斯佳丽被饥饿和责任困扰的时候,阿希礼谈论的却是“恐惧”:
最主要的是害怕生活突然变得如此现实,从此得与它切身相处,太切身了,不得不与一些琐碎事打交道了。这并不是说我不愿意在这泥泞中劈木头,而是我难以接受这件事所说明的意义。我确实不能忍受让我过去所爱的生活中的美从此丧失。思嘉,在战前,生活是美好的。那时它富有魅力,像古希腊艺术品那样是圆满的、完整的和匀称的。也许并非对每个人都是这样。这一点到如今我才懂得。可是对于我,生活在十二棵橡树是真正美好的。我完全适合于那种生活。我就是它的一部分。可是现在它已经全完了,而我与这种新的生活格格不入,因此我感到害怕。
再后来看《日瓦格医生》,我又想起了阿希礼。与日瓦格医生相比,他至少知道自己珍视和维护的是什么。——虽然这可能离中国的现实更远。
- 斯佳丽
我始终也没有耐心看完电影版的《乱世佳人》,但却不得不承认费雯丽扮演的斯佳丽非常可心。电影把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反战的爱情故事——虽然我一直也不明白其爱点到底在哪里。玫兰妮生产之前,斯佳丽穿过庞大的伤病队伍去找米德大夫,镜头俯瞰之下,亚特兰大俨然一个充满着腐烂、病痛和呻吟的地狱。
可这并不是斯佳丽的视角。对于她而言,自己和家人的饥饿(后来则是提包客和北佬对塔拉的觊觎)才是最大的威胁。任谁也难以忘记她在十二棵橡树的菜园里发出的誓言:
“凭上帝作证,凭上帝作证,北佬是征服不了我的。我要闯过这一难关,以后就不会再挨饿了。不,我家里的人谁也不会挨饿了。即使我被迫去偷,去杀人—-凭上帝作证,我也决不会再挨饿了。”
一无所惧的她果然杀了人,果然偷走了亲妹妹的恋人,也果然没有再挨饿。然而j经历过印第安人大屠杀的方丹老奶奶却告诫她:
“这种无所畏惧剥夺了我大量的幸福,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上帝有意要让女人胆小怕事,因此一个不怕事的女人总是有点不怎么正常的……你还是应当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害怕—-就像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珍爱一样……”
不过归根结底,无所畏惧到底有什么坏处,我仍然没有看出来。斯佳丽凭借的是来自父亲的爱尔兰血统,瑞特凭借的是来自祖父的海盗基因。他们精明、勇敢,冷酷无情而又直面现实。
直到我发现我的数学——算术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中等水平时,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斯佳丽。
- 玫兰妮,以及南方
玫兰妮是斯佳丽最忠实的支持者和守护者,是瑞特心中极为罕见的完美女人,是阿希礼最温柔的梦境。她是南方,是知书达理,是安贫乐道,是那安静闲适、井井有条的旧时代的价值与准则的化身。
南方是吃饱喝足再去野餐上秀气的抿一片松饼,是抓住床才能束紧的细小腰身和数十码绸缎堆积的波浪形裙摆,是黑人大声嘀咕出自己的想法而主人必须装作没听见,是女人被强暴以后应该把犯人绞死而非在法庭上控诉。南方是一套,南方是一种生活。为了这种生活阿希礼可以去参军,可以去做三K党。(这真是让我印象深刻)。
斯佳丽讨厌她,尤其讨厌她似乎总是看不出来自己对阿希礼的觊觎而总是对她忠心耿耿;瑞特喜欢她,甚至在号称票选续集中跟一个类似的女人结婚。即使被逐出家门,瑞特仍然在亚特兰大沦陷的时候加入了南方的军队,在玫兰妮死后决定回查尔斯顿,回去享受一些旧时代那“缓缓进行的魅力”,去学学“绅士们生活中那种安逸尊严的风度,以及旧时代温文雅的美德”。
玫兰妮从未怀疑过阿希礼的爱,斯佳丽的忠诚,瑞特的善良,等等。死的时候她把丈夫和儿子托付给了斯佳丽,很安心。
——这就是为什么要做一个君子。
- 南北战争
在《机器岛》中,凡尔纳也描述了这样两种生活:更加商业的,更加精明的北岛居民和更加优雅,更懂得艺术的南岛居民。最后岛屿的分裂,似乎是不乏象征的。
关于南北战争也许我首先会想起《汤姆大叔的小屋》,想起各种对于奴隶制度的控诉与废奴主义者的努力。
但这一次我也更加认真的阅读了战争以后的章节。虐待或是关爱很可能都是少数,更多的则是不坏,也不太好。他们都是在一起的,都是整个制度的一员。而一个制度,总是有一些“中道”保证它能够比较长期的运行下去的。——我说的“正常”,就是这个意思。
是变化本身让“正常”变得“不正常”,让彼此依赖的关系变成了压迫与被压迫,而解放却未必是尊敬。当那些北佬女人向斯佳丽抱怨找不到保姆带孩子时,斯佳丽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们可以找一个黑人,那些女人愤怒的叫嚷:
你以为我会放心将我的孩子交给一个黑鬼吗?
看着赶车的彼得大叔她们还嘲笑到,
我敢断定他就是你家的一个老宝贝吧,是吗,你们南方人压根儿不懂得怎样对待黑鬼。你们把他们都宠坏了。
事实上彼得大叔从未被白人叫做过“黑鬼”,以前只有黑人这么叫他。
有时候会感慨一种制度的消亡,常常也是一种生活的消逝。可是猛然想到,这种文化,也不过百年而已。
家里有几盘名为“家庭舞会”的卡带,里面有一些世界名曲,也包括了苏联歌曲等等。后来才知道80年代,因为家庭舞会“扰乱治安”,曾有人因此被判死缓或无期徒刑。
这些传统可以上溯到民国,即使如此,也不过百年而已。
凝固的,也是要流逝的。
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蓄其德”。


